近日,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、固定资产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300万元。同时,该分行的吴瑛、顾天宇、潘琪霞、潘超艇、江泠、陆盈盈、于欣雨等7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。
“三查”制度是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基础性制度,包括贷前调查、贷时审查、贷后检查三个环节。
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,今年以来,招商银行已多次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。
今年6月10日,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未按规定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支付管理、违规提高存款利率、存贷挂钩等三项违规行为,被罚款100万元。
9月15日,招商银行因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,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。
9月27日网上配资炒股网站,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因贷款“三查”失职,被北京金融监管局罚款3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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